2008/10/30

追思已亡

这是教会钦定为已亡信众祈祷的日子。它虽没有以节日的名称之,但却在第一等的节日之中,位于主、圣母和圣人的节日之后,见礼仪优次表。根据GNLYC5#,该日优先于主日,遇到主日也庆祝。今年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,但应念主日日课。
那么,为什么是十一月二日呢?这与克吕尼的圣奥迪罗院长(Abbot Saint Odilo of Cluny)有关。他规定克吕尼修会的所有隐修院 (congregation of Cluny)每年十一月二日为所有已去世的信友祈祷 (Omnium Defunctorum)。 这一规定很快就传到了法国、英格兰与德国。
后来,教宗西物斯德尔(Pope Sylvester II 1003) 同意、支持并推荐这样的做法。到了第十四世纪,罗马才在礼书中规定该日为所有去世的信友祈祷。
十四世纪末,西班牙的Valencia的多明我会士下令,所有的会士应在该日献三台弥撒——如同圣诞节一样,为去世的信友祈祷。到了1748年,教宗本笃十四世准许此一规定,并把此特权扩大到西班牙、葡萄牙和拉丁美洲的所有神父。1915年,教宗本笃十五准许所有的神父在该日献三台弥撒为亡者祈祷,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丧生的人。虽然如此,今天,神父不一定要献三台弥撒,正如Adolf Adam 所说的:“this rule still holds today, although a priest need not use the privilege of celebrating three Masses.”
弥撒的意向可以有:特别的意向、为所有亡者祈祷,最后则按教宗的意向祈祷。弥撒经书也提供了不同的读经,以供自由选择。
让我们为所有的亡者祈祷,使他/她们早日享见天主的圣容。

没有评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