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问:
1、 在有九位神父及两位主教参加的会议中,一个教友领导“受权”修士每天请圣体到大厅进行四十五分钟的明供圣体,然后,举行圣体降福。修士可以举行圣体降福吗?
2、 弥撒中共祭神父的位置应在何处?
3、 在弥撒中司仪可以对主祭或共祭者指手画脚吗?
在该会议期间,每次做弥撒主教们与司仪在靠近祭台处就坐,神父们则坐在教友面前,离主教有15至20 米之间,尽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神父与主教坐在一起。在这种情况下,共祭神父一定要服从教友“领导”的安排吗?他们有权力安排神父这样或那样吗?
主礼可以说:“我不需要司仪吗?” 在会议期间的弥撒中,司仪对主礼说“我负责今天的礼仪。”
教授回答:
1、当圣职人员在场时,非圣职人员明供圣体是 abuse,更严重的是修士举行圣体降福。只有圣职人员可以举行圣体降福。该修士可能要受到教会的惩罚。
这样的例子在菲国极为普遍。本人知道,每周四圣言会的一位修士在他们修会的堂区举行圣体降福。这使我惊讶不已。感谢天主,据本人所知,中国的教会还没有听说有这样的先例。
2、《弥撒经书总论》指出,共祭的神父尽量地坐在至圣所内,若共祭者过多,他们应该尽可能靠近祭台间,并且共祭者和辅礼人员的中间不可以坐教友。
3.《主教礼书》34-36号对司仪的角色有清楚的描述:为使隆重的庆祝有序地进行,司仪是在礼仪中服务的人。因此,他需要准备、指导并和主教及负责其他部分的相关的人员合作。他应该遵守礼规,和礼规的真正的精神,并遵守特殊教会/堂区具有牧灵的价值的合理的传统习惯。在礼仪开始之始,他应与领唱员、辅礼人员及共祭者协商相关的事宜,如使用的经文等,但在礼仪中,他应谨慎,没有必要时,他就不应该讲,也不可以把执事或辅礼重新安排人员在主礼旁边。司仪应本着尊敬、耐心及用心的态度执行职务。
文件对司仪的要求是:他应精通礼仪的历史、性质及礼规。同样,他也应该精通牧灵学,更好地安排礼仪,好使信友积极参与并提高礼仪的美感。文件提到对司仪的要求,决不是排除司仪的可能性。事实上,世界各地的主教座堂及堂区有不少非常出色的司仪——平信徒。
在这种意义上,“服从”司仪或说他负责礼仪就显得有些离谱了。因为,准备一次好的礼仪庆祝是多方合作的努力,在其中司仪事先协调相关的人员。若司仪说是自己负责礼仪,以其职务而言大概已经失败了,看出来他事先没有充分的准备。正确来讲,负责礼仪的是主礼,而不是司仪或其他人。主礼决定使用的经文,包括任选的部分或省略哪些任选的部分,唱或念等等。充其量,司仪可以向主礼建议哪些最为合适,但最后由主礼决定。在礼仪中,主礼甚至可以做一些改变,若具体的情况发生变化。由于司仪在礼仪中负责协调,因此,相关的人员应随从他的安排及指导。
尽管如此,但严格来讲,共祭者不必服从司仪的安排。这话在某些情况下是真的,但有时,如弥撒之前。很多共祭的神父突然来了,而且在很大的程庆上,事先不可能准备。在这种情况下,神父们应听从司仪的安排,不是出于对其本人的服从,而是出于对礼仪的尊敬。
在本人目前的堂区,总有教友指点安排神父念短式的福音,念光荣颂、信经以代替唱。甚至是他们决定穿什么样的祭披等等,岂有此理!
农村归来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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